17732605906

宁波影视著作权登记价格是否合理?

联系我们

  • 宁波东昱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王经理
  • 电话:17732605906(微信同步)

新闻中心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宁波影视著作权登记价格是否合理?

宁波影视著作权登记价格是否合理?

作者:宁波东昱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7-20 08:51:08

我国现行著作权法第五条规定:“著作权与版权系同义语”。知识产权界也有人将版权和著作权等同看待。

版权与著作权的区别

基于上文笔者对著作权概念的界定,立足社会实践,笔者认为版权与著作权有五点明显区别:

其一:主体不同。

从狭义上看,版权是指出版者权,其主体是出版者。在中国,出版业被当作意识形态的重要领地长期为国家专营,由国有的出版机构(出版社或出版公司)具体运作。所以,在我国版权的主体只能是国有出版机构,自然人不能成为版权的主体。而著作权的主体是作品的作者。客观上,只有自然人是作品的唯一事实作者,自然人以外的其他社会组织和民事主体;只能在特定情况下才能被视为“法定作者”。

其二,客体不同。

出版者权的客体为书刊及音像出版物。而著作权的客体是作品,著作权法保护的只是作品,而非作品的载体,因为作品载体可以有许多种,而作品本身只能是一个。

第三,形成机制不同。

版权是一种从属于著作权的派生权利,出版者版权只能由著作权人授予而产生。而著作权是基于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依法产生的权利。在我国,作品一经创作产生,只要具备了作品的属性,即自动依法产生著作权。

第四,内容不同。

以我国为例,出版者对其出版作品享有的版权,包括专有出版权、版本权、出版作品的形式和内容的修改权、删除权。我国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包括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及保护作品完整权。财产权包括复制权(出版权、发行权、复制权、演绎权、翻译权、演绎权)、传播权(表演权、播放权、展示权、朗诵权)等权利。

第五,期限不同。

在我国,出版者对作者授权出版的作品享有一定时限的专有出版权。时限长短由出版人与著作权人协商签约产生,并规定合同有效期限不超过10年。著作人身权的保护一般不受限制,其中某些内容具有一身专属性的权利理应受到永久的保护。对于著作财产权,各国都规定了一定的时间界限,我国著作权法规定,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去世后50年,截止于作者去世后第50年的12月31日止。

申请美术作品著作权登记的必备文件是什么?事实上,所谓美术作品的宁波版权登记,是指对一些制作好的美术作品进行版权登记,使作者有权行使作品的权利。美术作品是指由线条、色彩或绘画、书法、雕塑等其他手段形成的具有审美意义的平面或三维造型艺术作品,也是美术活动的结果。那么申请美术作品版权注册需要提交什么材料呢?

1、申请美术作品著作权登记需要填写美术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书、美术作品著作权登记表、美术作品著作权登记权利保证书各一份,还要提交美术作品原件及复印件和作品说明书各一份。(说明书的内容主要包括作者的创作构思及作品的主要特点等)

2、申请美术作品著作权登记,必须提交美术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人的身份证件;

3、合作作品申请艺术作品著作权登记的,还应当提交合作作者身份证复印件或者营业执照和法人代码证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合作创作艺术作品合同或者协议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4、如果是委托创作作品申请美术作品著作权登记的,著作权人还应提交著作权人及创作者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和法人代码证的复印件与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创作合同或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如果是职务作品申请美术作品著作权登记的,应该提交作者的身份证复印件、著作权人或者专有使用权人的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的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聘用合同及著作权归属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6、美术作品或者摄影作品申请美术作品著作权登记的,除提交上述有关材料外,申请人还应当提交该作品的两张照片,其中一张照片应当贴在美术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的左下方,并加盖印章;另一张需要随着申请材料一起提交。

各类作品著作权的保护期如下:

(1)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人身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2)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权法规定的14项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权法规定的14项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4)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权法规定的14项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

版权保护中心之软件著作权登记有哪些注意事项?近年来我国社会生产力得到了飞速发展,故而不少软件著作权等精神层面的领域也得到了发展。那登记软件著作权需要注意什么,才能提高登记的成功率呢?下面就来为大家解答。版权保护中心之软件著作权登记有哪些注意事项?

1.在进行软件版权贸易时,认证将使您的软件作品价值倍增。2.在发生软件著作权争议时,《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如果不经登记,著作权人很难举证说明作品完成的时间以及所有人。3.在进行软件产品登记的时候可以作为自主知识产权的证明材料。4.申请人可享受《产业政策》所规定的有关鼓励政策。5.合法在我国境内经营或者销售该软件产品,并可以出版发行。6.在进行软件企业认证(双软认证)、高新企业认证、创新基金、种子基金等国家科技项目申报时可以作为自主开发或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的证明材料。总而言之,登记并不是著作权产生的必须条件,但是代价不大却很有用。

软件著作权登记的注意事项有哪些?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需要填写的内容包括:1.原始取得权利情况、继受取得权利情况。2.软件著作权拥有状态、申请者详细情况、软件鉴别材料交存方式、申请者签章。3.软件全称、简称、版本号、开发完成日期、软件开发情况(独立开发、合作开发、委托开发、下达任务开发)。4.技术特点(软件名称、用途、技术特点、开发的软硬件环境、编程语言及编程语言版本号、程序量、零售价格。5.权利范围、软件用途。

版权保护中心之软件著作权登记有哪些注意事项?关于软件著作权登记的内容的就讲到这里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如果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宁波版权登记的相关内容,请持续关注。


 

版权所有:宁波东昱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QQ/微信:1766534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