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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曙区软件版权代理机构如何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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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曙区软件版权代理机构如何选?

作者:宁波东昱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7-31 08:20:21

“法定许可”是指法律明确规定实施某种原本受“专有权利”控制的行为无需经过著作权人许可,却应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换言之,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法律代替著作权人自动向行为人“发放”了使用作品的许可。我国《著作权法》一共规定了5种:“法定许可”《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又增加了一种“法定许可”和一种“准法定许可”。虽然有的“法定许可”条款没有明确要求“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但既然对著作权限制程度更大的“合理使用”都有此要求,对“法定许可”当然也有同样的要求。

我国著作权法对于法定许可的范围也作出了列举式规定:

(一)报刊转载法定许可作品刊登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

转载,是指在报刊上刊登已经在其他报刊发表过的作品;摘编是对原文内容的部分摘录或缩写。这种转载、摘编只酿于在报刊上发表的作品,只能转载、摘编到其他报刊上。顺便指出的是,有权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只能是著作权人。

(二)制作录音制品法定许可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

该款规定对作品的使用只限于音乐作品,使用的前提是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戏剧、曲艺等其他作品的录音制品不在法定许可之内。

(三)播放作品法定许可和播放录音制品中作品的法定许可

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或已经出版的录音制品,其报酬支付或可与著作权人协商,或可与著作权人授权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协商,或可按有关部门制定的付酬标准支付。

(四)编写出版教课书与制作和提供课件法定许可

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除作者事先声明不许使用的外,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在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或者单幅的美术作品、摄影作品。该款的规定很明确,使用目的是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的正规教科书;所谓的教科书必须是正式的教材,不包括教辅、教参类书籍。使用必须是少量的,即是作品的片段或短小的文字作品或单幅的美术作品、摄影作品。

(五)通过网络向农村提供特定作品的准法定许可

《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规定了一种类似法定许可,但又不是严格意义上法定许可的权利限制。其第9条规定:为扶助贫困,通过信息网络向农村地区的公众免费提供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发表的种植养殖、防病治病、防灾减灾等与扶助贫困有关的作品和适应基本文化需求的作品,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在提供前公告拟提供的作品以及其作者、拟支付报酬的标准。

自公告日起30日之内,著作权人不同意的,网络服务提供者不得提供其作品;相反如果自公告日起满30日,著作权人没有异议的,网络提供者则可以提供其作品,并按照公告的标准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网络服务提供者提供著作权人的作品之后,著作权人不同意提供的,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立即删除著作权人的作品,并按照公共的标准向著作权人支付提供作品期间的报酬。依照前款规定提供作品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获得经济利益。

版权转让是指版权人将版权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权有偿或无偿地移交给他人所有的法律行为。这种转让通常可以通过买卖、互易、赠与或遗赠等方式完成。移交版权的版权人称为转让人,接受版权的他人称为受让人。若转让人和受让人进行版权转让,那么有关版权转让的注意事项会有哪些呢?接下来就由为各位讲讲这个问题!与许可他人使用作品不同,转让版权的法律后果是转让人丧失所转让的权利;受让人取得所转让的权利,从而成为新的版权人。

转让版权俗称“卖断”或“卖绝”版权。在允许转让版权的国家,也只有版权中的财产权可以转让,版权中的人身权是不能转让的。在有些国家,版权转让必须通过书面合同或其他法律形式,并由版权人或他的代理人签字,才算有效。在有些国家,版权转让必须履行登记手续,才能对抗第三人。版权转让必然是权能完整的财产权的转让,也就是说,无论转让出版权,还是转让改编权或其他任何一种财产权,都必须将使用、收益、处分的权能一并转让。

如果受让人只能使用作品,而不能自由许可他人使用作品,或不能自由转让他的权利,这种权能不完整的转让实际上不是严格意义上的版权转让,而是作品许可使用。版权中的各种财产权可以分别进行转让。例如,将出版权转让给出版社,将表演权转让给表演团体,将录制权转让给音像公司,将播放权转让给广播电台,等等。即使是单独一种财产权,也可以根据不同的使用方式分别转让给不同的人。

例如,转让人将翻译权中的法文版翻译权转让给甲出版社,将英文版翻译权转让给乙出版社,将德文版翻译权转让给丙出版社,等等。版权转让也可以是分地域的。例如,同是英文版翻译权,转让人将和加拿大地区的英文版翻译权转让给一家出版社,将亚洲地区的英文版翻译权转让给印度一家出版社,将欧洲地区的英文版翻译权转让给英国一家出版社,等等。从不同国家的情况来看,版权转让可以是很久的,即整个版权保护期的;也可以是有期限的,即版权保护期内若干年的。有期限转让与专有许可使用是有区别的。

侵犯著作权要受到惩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凡是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都享有著作权,任何人都不能侵犯公民合法的著作权。那么,侵犯单位著作权是否公开道歉?现在就跟着宁波著作权登记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一、侵犯单位著作权是否公开道歉具体有法院根据情况在一下方式判令被告承担责任。《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五)剽窃他人作品的;

二、著作权法定权利包括哪些著作权包括著作人格权和著作财产权。著作人格权专属于作者,不可转让,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著作财产权根据作品传播手段: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著作财产权可通过转让、许可的方式给他人使用。法律依据:《著作权法》第十条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三、著作权法定许可的情况(1)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除作者事先声明不许使用的外,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在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或者单幅的美术作品、摄影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著作权法享有的其他权利;(2)作品在报刊刊登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3)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4)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5)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已经出版的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以上就是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侵犯单位著作权是否公开道歉的相关内容。根据有关规定,具体有法院根据情况在一下方式判令被告承担责任。

软件著作权登记是什么意思?软件著作权质押登记是持有著作权的所有者在质押时与登记机构进行的手续。软件著作权是一种知识产权,其所有者有权质押其全部知识产权。而质权登记是行使质权。著作权出质人必须是合法的著作权所有人。著作权由两人以上共享,出质人全部为著作权人。软件著作权登记是什么意思?

1.软件著作权登记是什么意思?软件著作权是一种知识产权,其所有者有权质押其全部知识产权。而质权登记是行使质权。著作权出质人必须是合法的著作权所有人。著作权由两人以上共享,出质人全部为著作权人。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以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向外国人质押财产权利,必须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著作权的产权出质的,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到进行登记的质押。本合同自合同登记证书签发之日起生效。

二.软件著作权承诺登记需要什么材料?一方申请著作权质押登记时,应向登记机构提供以下材料:

1.著作权质押登记申请表;

2.出质人和质权人的身份证明;

3.主合同和著作权质押合同;

4.委托代理人办理的,提交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明;

5.如果质押是由共同著作权作出的,提交共有人同意质押的书面文件;

6.若著作权在质押前被授权他人使用,提交著作权授权合同;

7.质押著作权如已进行价值评估,质权人要求价值评估或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价值评估的,提交有效的价值评估报告;

8.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提交著作权登记证书;如证明文件为外文,应同时提交中文译本。)

3.登记机构拒绝或取消登记的情况是什么?

1.登记机构不授予登记:(1)出质人不是著作权;(二)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3)质押著作权的保护期已过;(4)债务人履行债务超过著作权保护期;(5)质押著作权权属有争议;(6)其他不符合质量要求的。

2.登记机构取消登记情形:(1)登记后,发现存在《著作权质押登记办法》第十二条所列情形;(二)根据司法机关、仲裁机关或者行政机关已经生效的裁决或者行政处罚决定,应当撤销的;(3)著作权质押合同无效或被撤销;(四)申请人提供虚假文件或者以其他方式骗取著作权质权人登记的;(五)其他应当撤销的。综上所述,软件著作权是一项重要的知识产权,可以抵押或质押。在办理质押的过程中,每个人都需要去登记机构办理登记,即去版权保护中心,该中心可以由网上操作。如果出质人不是软件著作权或软件著作权的出质人保护期已过,登记机构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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