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曙区音乐作品著作权形式有哪些?
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的特征都有哪些?
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规定,使用他人作品应当同著作权人订立许可使用合同。那么,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的特征都有哪些呢?下面就由小编为您简单介绍一下。
1、著作权许可合同是一种协商一致的合同。著作权许可合同的订立,不要求许可人将作品实际交付被许可人,当事人各方的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告成立。
2、著作权许可合同是一种双务合同。双务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都有义务以支付义务相互对待的合同。一方当事人愿意承担支付义务的原因在于对待支付的期待。权利义务条款是著作权许可合同中最重要的条款,是合同履行的基础。任何一方不全面、及时履行合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3、著作权许可合同是有偿合同。有偿合同是一方当事人享有合同约定的权益,必须向对方支付相应费用的合同。作品的创作耗费了作者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尤其是许多优秀的作品。被许可人使用作品,必须向著作权人支付一定数额的赔偿金。
4、著作权专有许可合同是一项必不可少的合同。著作权法规定,使用他人作品应当同著作权人订立许可使用合同。许可权属于专有使用权,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但报刊出版作品除外。因此,如果被许可人想要获得作品的专有使用权,他必须与被许可人签订书面许可合同,报纸和期刊出版作品除外。
美术作品是属于艺术作品的一类,依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美术作品是可以申请著作权的,申请人一般是美术作品的创作人,申请著作权是有一定流程的,那么美术作品宁波版权登记流程是什么?
(一)申请主体:根据《著作权法》和国家版权局《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凡作者、其他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和专有权的所有人及其代理人,均可申请作品登记。
(二)作品登记的重要意义:著作权登记工作是为贯彻著作权法的实施,适应著作权人和有关权利人的实际需要而设立的,这些工作在明确著作权人的合法权利等方面发挥着积极的作用。权利人可将已登记的事项作为拥有权利的初步证明,在人民法院或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处理著作权纠纷案件时,登记证书可作为证据使用。
(三)美术作品著作权登记提交的文件:
1、填写作品登记申请书、作品登记表、权利保证书各一份,提交作品原件及复印件、作品说明书(说明创作构思、作品主要特点及内容等)各一份;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合作作品申请登记的,还应提交合作作者的身份证复印件(合作作者是单位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的复印件、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合作创作合同或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委托创作作品申请登记的,著作权人还应提交著作权人及创作者的身份证复印件(著作权人或创作者是单位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的复印件、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创作合同或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职务作品申请登记的,应提交作者的身份证复印件、著作权人或专有使用权人的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的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聘用合同及著作权归属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美术作品或摄影作品申请登记的,申请人除按上述情况提交有关材料外,还需提交作品照片两张(不大于3r,可电脑打印),一张贴在作品登记申请书左下方空白处,并在上面盖骑缝章,另一张随材料提交。著权登记工作是为贯彻著作权法的实施,适应著作权人和有关权利人的实际需要而设立的,这些工作在明确著作权人的合法权利等方面发挥着积极的作用。权利人可将已登记的事项作为拥有权利的初步证明,在人民法院或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处理著作权纠纷案件时,登记证书可作为证据使用。
版权登记正常的办理周期是30个工作日,是知识产权各类别中办理周期相对较短,且审核通过率较高的一项。然而,仍旧有部分申请人因各种情况等不了一个月左右的办理周期,想要申请版权登记加急,缩短办理周期。下面就来了解一下版权加急的具体情况和条件。
满足特定条件,版权登记加急是可行的!申请人想缩短办理周期,提前拿到版权登记证书,需要申请人提供相关法律文书(比如司法文书),形式审查的速度可以加快,申请人可以提前取得《作品登记证书》。
●版权登记加急所需材料:
1、《作品宁波版权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权利归属证明文件;
4、作品的样本(可以提交纸介质或者电子介质作品样本);
5、作品说明书(请从创作目的、创作过程、作品独创性三方面写,并附申请人签章,标明签章日期);
6、委托他人代为申请时,代理人应提交申请人的授权书(代理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7、作品相关法律文书。如果是选择第三方代理机构进行委托办理,申请加急处理需要对增加一些费用。一般而言版权登记时间,从登记机关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版权登记加急办理时间大致为5-15个工作日。
侵犯他人著作权行为,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等民事责任。那么这些侵犯著作权行为的民事责任都有哪些具体规定呢?涉及著作权侵权行为赔偿损失又是如何计算呢?
侵犯著作权行为的民事责任:停止侵害停止侵害,又被称为禁令救济,是最常见的制止侵权行为的救济方式。对于正在实施的侵犯著作权、邻接权的行为,被侵权人有权要求人民法院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无论侵权人是否具有主观故意或者过失。禁令分为临时禁令和永久禁令。在人民法院判决确认侵权成立之前,责令停止侵害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可能因原告败诉而被撤销,因此称作临时禁令;人民法院确认侵权成立后颁发的禁令为永久禁令。
临时禁令是一种行为保全措施。我国《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其权利的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停止有关行为和财产保全的措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查知识产权纠纷行为保全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8〕21号),在著作权案件中适用临时禁令,应当综合考量下列因素:
1)申请人的请求是否具有事实基础和法律依据,包括请求保护的知识产权效力是否稳定;
2)不采取行为保全措施是否会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或者造成案件裁决难以执行等损害;
3)不采取行为保全措施对申请人造成的损害是否超过采取行为保全措施对被申请人造成的损害;
4)采取行为保全措施是否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其他应当考量的因素。如果被告停止被诉侵权行为可能有悖公序良俗,或者违反比例原则的,可以不判令停止侵害,但是一般需要根据案件情况酌情从高确定赔偿数额。
侵犯著作权行为的民事责任:赔偿损失赔偿损失,是指人民法院确定著作权侵权成立后,判决侵权人对权利人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这是一种较普遍适用的带有财产内容的民事责任承担方式。那么如何计算赔偿损失?赔偿损失数额的计算方式如下:
1)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权利人的实际损失,可以根据权利人因侵权所造成复制品发行减少量或者侵权复制品销售量与权利人发行该复制品单位利润乘积计算。发行减少量难以确定的,按照侵权复制品市场销售量确定。
2)如果权利人的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如果权利人就侵权人的违法所得提供了初步证据,而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主要由侵权人掌握,且侵权人拒不提供或者提供虚假的账簿、资料,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主张和提供的证据认定违法所得的数额。
3)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均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50万元以下的赔偿。
4)人民法院在确定赔偿数额时,应当考虑作品类型、合理使用费、侵权行为性质、后果等情节综合确定。
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这一合理开支包括权利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的合理费用,以及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律师费用。侵犯著作权行为的民事责任:赔礼道歉和消除影响对于侵犯著作权人的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侵犯表演者的表明表演者身份的权利、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的权利的,可要求侵权人承担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的民事责任。
确定赔礼道歉方式、范围,应当考虑著作人身权及表演者人身权受侵害的方式、程度等因素,并应当与侵权行为造成损害的影响范围相适应。此外,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对于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可以没收违法所得、侵权复制品以及进行违法活动的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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