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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版权登记代理哪家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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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版权登记代理哪家好?

作者:宁波东昱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11-15 08:46:04

个人版权也称为版权,是指作者对其作品所享有的权利。

我国著作权法第三条规定的各类作品均可申请登记。其中就包括: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美术、建筑作品;摄影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计算机软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作品。个人版权登记的好处,它可以让权力归属非常的清晰,减少了日后不必要的纠纷。

登记的要求是,创作作品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其他著作权人,包括通过转让、承受、继承等继受取得著作权的权利人。

登记的具体流程如下:

1、递交申请;2、受理申请;3、官方审查;4、下发证书。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有些不易申请著作权保护的包括: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时事新闻(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著作权法和本条例中的时事新闻,是指通过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报道单纯事实消息。)

变更/补充登记申请有何要求?申请变更或者补充登记时,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变更或补充登记申请表、登记证书或证明的复印件、申请人身份证明、变更或补充的证明和查询结果等文件各一式一份。

一、变更/补充登记申请表申请表应当在线打印,申请表中的事项应当按要求填写;申请人签章盖章应当与申请人名称一致;

二、变更证明文件(一)自然人姓名变更的,应当提交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原件;(二)法人名称变更的,应当提交注册机关出具的名称变更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三、身份证明文件(一)、企业法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二)、个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签字;(三)、事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登记证书申请人应当提交软件宁波著作权登记证书或证明的复印件;五、查询结果办理此类登记需对软件进行著作权登记概况查询,查询结果是办理此类登记的申请文件之一;

早在公元11世纪的宋代,我国就已有官府具状、禁止翻刻的记载,亦有出版商寻求官方给予特权保护的具体事例,这与欧洲封建统治者赋予出版商的断特权十分相似,可以看作是我国著作权法律制度的雏形。清末著作权制度的移植我国第一部具有现代著作权法特征的法律是清末时期颁布的《大清著作权律》。

《大清著作权律》是清政府于1910年最终颁布的。这部法律在我国第一次肯定了作者在著作权法上的法律地位,其涵盖著作权的概念、客体、权利、保护期限、取得手续、权利限制、侵权救济等诸多内容,全面细致。不过,由于在颁布的第二年,清政府即覆灭,这部法律并未付诸实施。民国时期著作权立法《大清著作权律》对民国时期的著作权立法产生了重大影响。

1915年,北洋政府颁布了一部《著作权法》,该法包括总纲、著作权人之权利、著作权之侵害、罚则、附则共五章,内容基本沿袭了《大清著作权律》。北洋政府垮台后,国民政府于1928年颁布了《著作权法》及其配套实施细则,该法内容与前两部法律大同小异。经过后来的数次修订后,这部《著作权法》才渐渐摆脱《大清著作权律》的影响。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初的著作权立法探索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初,我国并没有一部系统规定著作权保护的法律,关于著作权保护的规定散落在中央政府机关颁布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之中。1950年,第一届全国出版会议通过的《关于改进和发展出版工作的决议》强调对作者财产和人身权益的保护,规定“出版业应尊重著作权及出版权,不得有翻版、抄袭、篡改等行为…在版权页上对于出版、再版的时间、印数、著者、译者的姓名及译本的原书名称等应作真实的记载……在再版时,应尽可能与作者联系进行必要的修订”“稿酬办法应兼顾著作家、读者及出版家三方面的利益的原则下与著作家协商决定”,且“原则上应根据著作物的性质、质量、字数及印数”确定作者的稿酬。

1953年,针对一些地区出现的侵害著作权的现象,中央人民政府出版总署发布了《关于纠正任意翻印图书现象的规定》,强调“一切机关团体不得擅自自印出版社出版的书籍、图片,以重版权,而免浪费,并便利出版发行的有计划的管理与改进”。1957一1958年,当时主管著作权工作的文化部相继起草了《保障出版物著作权暂行规定(草案)》《关于文学和社会科学书籍稿酬的暂行规定草案》。这些都是新中国成立初期关于著作权制度的探索。改革开放以来的著作权立法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保护著作权的制度逐步健全起来。这一阶段具有代表性的规定包括广播电视部1982年发布的《录音录像制品管理暂行规定》、文化部出版局1984年发布的《书籍稿酬试行规定》等。1985年,国家版权局成立,承担指导全国著作权管理工作的任务,并负责草拟著作权法。

199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以下简称《著作权法》)正式颁布,并于次年6月1日正式实施。这部法律规定了著作权的客体、著作权的内容、许可使用合同、权利限制、邻接权、著作权侵权的法律责任等内容,在内容和框架方面都体现出对《伯尔尼公约》的借鉴。著作权立法修订随后,我国《著作权法》经历了2001年、2010年两次修正。这两次修正的源起均为外部力量,或者源于加人国际公约的需要,或者源于国际社会的诉求。2001年《著作权法》第一次修正,主要是为了解决《著作权法》与《TRIPs协定》冲突的问题,同时,针对著作权人维权困难的情况,作出了相应的调整。

2010年《著作权法》第二次修正,则与中美贸易争端直接相关。修正前的《著作权法》第四条规定,“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不受本法保护”。因认为该条与《TRIPs协定》所要求的自动保护原则相冲突,且有损美国影视等版权产业在华获取利润,美国遂将中国诉至WTO,并获得胜诉。为履行WTO专家组的裁决,我国启动了修法程序,将该条修改为“著作权人行使著作权,不得违反宪法和法律,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国家对作品的出版、传播依法进行监督管理”。此外,本次修正还新增了与著作权质权相关的内容。

版权登记涉及著作权法第三条所列的作品,如文字作品、口述作品、美术摄影作品、影视作品、音乐作品,录像作品、工程和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等。版权登记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版权登记。下面就给大家介绍版权登记的常见问题都有什么?

一)为什么申请作品版权登记?

版权也称为著作权,是指作者对文学艺术作品享有人身权和财产权的总称。在中国实行自愿登记的原则。作品版权登记是为了享有著作权,减少维权过程中的举证负担,更有效更快速的打击对您的作品盗版侵权行为。作品登记制度贯彻自愿的原则。

二)作品登记对我有什么意义?

1)能够帮助您确定作品版权归属,规避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纠纷,增强买家信心,因为作品得到法律保护。

2)减轻举证负担,您可以向法院递交作品著作权证书主张自己的权利,登记能禁止他人侵权,索赔损害赔偿。

3)有利于您进行版权交易转让和许可他人使用等。在授权他人时,登记证书可以作为知识产权的证明书。

4)有利于商标图案的版权保护。禁止他人未经同意使用您的版权作品注册商标;在商标案中著作权先于商标权。

5)有利于高新企业认定,企业无形资产评估和个人自我价值的体现。

三)网上登记有什么优点?

1)方便容易:不必出门网上办妥。著作权证快递给您,便于作者保护作品的版权。

2)节省时间:通过冰狗网代理平台申请登记,时间快捷,小冰已经为您初审个人资料和作品样本,节省了版署的审查时间。

3)手续简便:作者只要网上确认代理协议,填写相关资料,登记工作都由小编代办繁琐的登记法律工作。

四)哪些作品不能进行登记?

不能登记的作品包括:

1)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协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

2)时事新闻;

3)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4)超过保护期限的作品。

五)哪些人有权进行登记?

1)作者包括创作作品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其他著作权人,包括通过转让,承受,继承等继受取得著作权的权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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