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732605906

慈溪美术著作权申办费用如何制定?

联系我们

  • 宁波东昱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王经理
  • 电话:17732605906(微信同步)

新闻中心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慈溪美术著作权申办费用如何制定?

慈溪美术著作权申办费用如何制定?

作者:宁波东昱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4-01-10 08:09:27

著作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但是人身权不能转让,著作权转让的权利范围只能限于财产权。

著作人身权是基于作者创作作品的行为而产生的权利,世上没有两个完全相同的作品,每一个作品都反映了作者不同的思想和人格。

然而公民的人格尊严是受宪法保护的,擅自发表他人作品、将他人作品署为己名、擅自修改或者歪曲他人作品的行为会导致对他人人格尊严的侵害。

如果人身权成为著作权转让的对象,会产生大量欺世盗名的作品,高水平作者的署名可能商品化。

最终结果是既产生大量低劣的作品,又败坏署名作者的声誉,这种混乱的局面无疑会引发一系列的法律和社会问题。综上,人身权不宜成为著作权转让的对象,著作权转让只能限于著作财产权。

在著作权中具体可以分为两大类,包括了著作权财产权与著作人身权,而其中人身权属于特有的权利,这是不允许转让的,所以一般在转让著作权的时候其实都是转让的财产性权利。

宁波版权登记是口述作品、美术摄影作品、影视作品、以及产品设计图等多个方面,版权登记之后属于版权的拥有者,对个人的创作保护也是起到重要作用,针对一些人不是特别了解,国家版权中心进行版权登记多少钱?接下来的小编带您了解关于国家版权中心进行版权登记的相关价格。

一、国家版权局登记费用

1、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费:250元/件次。该项费用只限于程序及其一种文档的登记,如申请登记多种文档,每增加一种文档,增收80元。申请例外交存手续费:320元/件次。

2、件权利转移备案费:转让或许可:300元/件次;继承:200元/件次。

3、软件著作权续展费:550元/件次。

4、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软件权利转移备案证书和软件著作权续展证书费各为50元/件。

5、变更或补充登记费:150元/件次。

6、异议请求费:150元/件次。

7、复审请求费:150元/件次。

8、软件源程序封存保管费:100页内120元,超过100页的,每增加一页增收2元。

9、请求延期处理费:第一次100元/件次;第二次200元/件次。

二、什么是版权登记版权登记涉及著作权法第三条所列的作品,如文字作品、口述作品、美术摄影作品、影视作品、录像作品、工程和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等。版权登记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版权登记又称为著作权,结合个人的自愿原则进行登记,在维护个人或者其他著作权人和作品的同时具有合法效益,帮助人们解决著作权归属导致的纠纷。

版权作品被他人使用了?看看是不是被合理使用了

登记版权的作品,未经著作权人的允许是不允许他人使用的,但在特定条件下他人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允许、不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便自由使用享有著作权的作品,这叫做合理使用著作权。

版权合理使用情形

1.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2.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己经发表的作品。

3.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己经发表的作品。

4.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事实性文章,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5.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6.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

7.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8.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

9.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费用。

10.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

11.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发表的以汉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

12.将己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

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和财产权有什么区别工作权利的保护期如果是合作作品,则在已故作者去世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结束。我国《著作权法》对著作权的保护期作了如下规定:

(1)著作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在著作权中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2)如果作者是公民作品,出版、复制、发行、出租、汇编、放映、电影、信息网络传播、展览等权利的保护期。获得报酬的权利是作者的生命加上他去世后的五十年,截止于他去世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3)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作品,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著作权(署名权除外)。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是,如果作品在创作完成后50年内没有发表,其著作权将不再受保护。


 

版权所有:宁波东昱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QQ/微信:1766534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