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化区文字著作权登记价格是否合理?
著作权继受主体是什么
一、著作权继受主体是什么
著作权继受主体是指著作权原始主体的对称。基于著作权权利转让的程序或继承而取得著作权的主体。继受主体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国家。多数大陆法系国家,以及苏联、东欧社会主义国家,著作权被视为作者个人的专属专利,不能转让,因而不允许通过权利转让程序而继受取得著作权成为著作权继受主体。但这并不妨碍继受主体通过继承等其它方式继受取得著作权。英美法系国家则允许通过权利转让程序而继受取得版权成为版权继受主体。在英美法系国家,版权的转让可以是全部转让,亦可部分转让。全部转让的,受让人可对于该受让作品享有作者可能有的一切经济权利。部分转让的,受让人只就受让部分享有经济权利。中国著作权法没有明确规定著怍权可以转让。继受主体只享有著作权中的经济权利,而不享有精神权利。
二、著作权取得的途径
1、原始取得所谓原始取得系指权利的取得不是以他人已存权利为取得基础,而是初始性地取得权利的情形。通过原始取得所获得的著作权是完整的著作权,包括人格权和财产权的全部著作权的权能。著作权的原始取得主要包括如下具体情形:(1)自然人因创作行为取得著作权。(2)法人等组织因法律规定取得著作权。就法人等组织而言,它们在主持体现其意志的创作活动的情况下,可以根据法律的直接规定原始性获得著作权。(3)自然人或法人等组织因法律推定取得著作权。当自然人是否实施了创作行为有争议时,或者法人等组织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被视为作者条件有争纷时,在没有充分证据否定于作品上署名的自然人或者法人等组织是作者的情况下,法律直接推定在作品上署名的自然人或法人等组织是作者。
2、继受取得
三、著作权的继受取得方式所谓继受取得系指权利的取得是以他人既存权利为基础的派生性取得权利的情形。通过继受取得的著作权是部分的著作权,即仅涉及著作权中的财产权,除非法律有明确的规定。著作权的继受取得主要包括如下具体情形:(1)因约定取得(2)因继承取得。(3)因法律规定取得。
著作权合理使用的好处
一、著作权合理使用的好处
1、公平。知识是在不断累积中更新和发展,文化的发展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它是几代人共同努力的结果。创作活动不可能离开对已有作品的借鉴和利用,没有人能说他的作品与前人的积累完全无关。既然创作需要吸收他人的成果,那么就不应阻止他人利用已有的作品。著作权人应在适当的范围内让渡自己的权利,允许他人使用,对其作品不能享有无限制的独占权利。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信息获取和享有的畅通,为更多的创作创造更好的环境,这也是正是利益平衡的关键。
2、效率。在承认公众可以对作品进行合理利用的基础上,允许使用者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同意的使用,是为了保证利用的效率。合理使用是一项权衡各方得失,以求社会总利益最大化的制度安排。它在保证作品的正常传播利用、著作权人及时收回创作成本、避免出现信息不足的前提下,对著作权人的权利区域做出合理划分。
在这种情况下,就是要划出一个合理的范围供公众无偿使用,而又不会不合理的损害著作权人的利益。省去了每次对作品使用都要征得作者同意的麻烦,减少了交易成本,实现信息资源的优化配置。它促使各方的利益在一种基本的平衡和协调关系中得到最大满足。著作权合理使用的作用著作权合理使用是著作权限制制度的一种,其目的就是在于防止著作权人权利的滥用,损害他人的学习、欣赏、创作的自由,妨碍社会科学文化技术的进步。合理使用制度在防止著作权人权利滥用的过程中发挥的作用主要体现在:合理使用保障了社会公众的创作自由。
创作活动是一个持续的过程,需要建立在前人智慧的基础之上,没有前人作品的启示和借鉴,创作就如无源之水,无土之木。对于他人作品的利用得益于合理使用制度的存在,它从法律上规定了著作权人放弃其享有的一部分权利,这不但使借鉴前人作品成为可能,而且使得创作的时间成本、物质成本大幅度降低,激励了创作活动的发展。合理使用保障了社会公众的受教育权。
教育活动是一种传播知识的行为,而著作权人对于其作品的传播享有垄断性的权利,社会公众获取知识的权利与著作权人控制知识的传播和利用的权利必然会产生冲突,而合理使用则是化解这种冲突最有效的方式。世界各国立法通常都将为个人学习使用以及课堂教学使用列为合理使用的方式,其目的就在于鼓励个人学习,发展教育事业,维护公民接受教育的权利。著作权合理使用是重要的著作权限制机制,它是指在特定的条件下,法律允许他人自由使用享有著作权的作品,而不必征得权利人的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的合法行为。
二、著作权合理使用的情形
1、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发表了的著作权作品。此种情况是指纯粹为了个人所用,并没有对外公开展出的目的。例如,为了更好地研究某个历史课题,而采用了一些考古学家的笔记内容。但是如果为了让别人欣赏自己喜欢的作品而特意在自己经营的咖啡馆展出,则是不允许的。
2、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适当引用他人发表了的著作权作品例如。为了点评一个大卫的雕塑作品,采用了当代诗人对力量与美的诗句。
3、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书刊、电视节目中难以避免地使用他人发表了的著作权作品为了追求新闻报道的真实性,还原事情的真相,所以必须刊载真实有效信息,因此不免使用到已经发表的作品内容,但是在合理使用的范围内。
4、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刊登、播放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刊登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或者公众集会发表的讲话
5、为了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教学和科研人员翻译或少量复制已发表的作品这种情况是指纯粹是为了教学和研究的需要,例如为了了解某一作者的创作过程,而在课堂上展出其作品集来学习。
6、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7、为了陈列和保存作品的需要,图书馆、美术馆等复制本馆的收藏作品
8、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这种免费是指不以营利为目的,既不向公众收取费用,也不向表演者支付报酬,类似义演。
9、临摹、绘画、拍摄在室外公共场所摆设的艺术作品
10、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或少数民族文字出版
三、著作权合理使用的限制
使用他人作品的,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由于作品使用方式的特性无法指明的除外。
著作权法所称已经发表的作品,是指著作权人自行或者许可他人公之于众的作品。
依照著作权法有关规定,使用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的已经发表的作品的,不得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利益。合理使用保障了社会公众的受教育权。
美术作品著作权登记
美术作品,是指绘画、书法、雕塑等以线条、色彩或者其他方式构成的有审美意义的平面或者立体的造型艺术作品。
美术作品著作权应该如何申请登记?
1、申请登记主体(1)作者,创作作品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2)其他著作权人,包括通过转让、承受、继承等继受取得著作权的权利人。申请人可直接申请登记或委托代理人办理申请。
2、登记程序向中国著作权保护中心著作权登记部提交登记申请材料并缴纳相应费用后,经登记机构受理、审查,对符合登记要求,申请材料齐备的发放著作权登记证书。
3、提供材料(1)身份证、工作证原件与复印件;(2)办理作品自愿登记手续申请书;(3)作品说明:简述作品内容与创作过程;(4)作品原件与复制件。
4、美术著作权申请条件如果要申请美术作品著作权的话,搞清楚美术作品的定义就可以,再看看自己的作品是否包含。美术作品是以线条、色彩或者其他方式构成的有审美意义的平面或者立体的造型艺术作品。
美术作品必须具备两个要素:1、是要有特定的内容。2、二是要有一定的客观表现形式,特定内容为实质要件,表达方式则为形式要件。二者缺一即不成其为美术作品。著作权自创作完成自然拥有,不申请也拥有著作权,但是如果想证明那是你的著作权需要一些证据来证明作品是你创作的。如果进行著作权登记可以获得著作权登记证书,用证书来证明你拥有该作品的著作权就简单多了。实质条件是指法律对作品的要求,大体有两种标准。一种标准是只要特定的思想或情感被赋予一定的文学艺术形式,这种形式无论是作品的全部还是其中的局部,也不问该作品是否已经采取了一定物质形式被固定下来,都可以依法被认为是受保护的作品。
版权亦称“著作权”。指作者或其他人(包括法人)依法对某一著作物享受的权利。那么,宁波版权登记的优点都有哪些呢?接下来,就让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吧,希望能让大家对这方面的法律知识有个比较清晰的认识,有需要的可以仔细阅读下文哦。
1、版权的保护时间最长,如果权利人是个人,即该作者一生及身后50年,若权利人为单位的即为50年,均从作品完成之日起算;
2、在发生著作权纠纷时,《著作权登记证书》是主张权利的有力武器,可以维护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和作品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作为权利的初步证明,同时也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保护的前提;
3、在进行软件版权交易,进行版权转让、许可使用等活动时,也需要《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作为权利证明,有利于作品,软件的许可、转让,有利于软件作品的传播和经济价值的实现。更有利于交易的顺利完成;
4、企业申请是办理双软认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得前提,可以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是企业创新实力的表现,增强企业市场的有效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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