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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版权登记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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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朋友问到关于宁波版权登记的受理范围有哪些这方面的问题,下面,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接下来大家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我国对于作品是实行自愿登记的,但是对于已经办理登记的进行重点保护。具体的法律依据有:《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

著作权法第三条和第五条对作品进行了列举和排除的双向规定,即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版权登记的受理范围细则如下:

1.文字作品;

2.口述作品;

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4.美术、建筑作品;

5.摄影作品;

6.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7.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8.计算机软件;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但是著作权法不适用于:

1.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

2.时事新闻;

3.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即上述作品不享有著作权。

你所说的受理范围,除了列举外,国家采取的主要是排除法来做规定,只要不属于以下几种,原则上都可以受理:

下列情况之一的作品,不属于版权登记的受理范围:

1.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

2.超过著作权保护期的作品;

3.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

著作权保护对象都有哪些?赶紧了解

申请人申请著作权登记,就是为了获得法律保护。那么,著作权保护的对象都有哪些,你是否了解过呢?小编为大家归纳了如下内容,不知道的赶紧了解下吧。一、著作权保护对象1、作品的主体首先,作品的权利由作者及相关权利人享有。在无相反证据的情况下,在作品或者制品上署名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著作权、与著作权有关权益的权利人。关于作者的认定,通常需要考虑以下因素:(1)具有创作能力(2)具有创作作品的行为(3)创作完成了著作权意义上的作品另外,作品的主体类型既可以是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也可以是外国人、无国籍人,区别在于是否需要满足特定的条件。

2、作品的类型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种类包括下列作品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3、作品的法律属性构成作品的第一个要件是必须具有独创性。这是作品的本质属性,也是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基础条件。“独”要求作品必须由作者独立完成,而非抄袭他人之作;“创”是智力劳动的成果,要求智力创造结果和已有知识相比在表现上存在着差异,至于它是否是已有知识的再现并不重要。其次必须具有表达性。

创作的智力成果除须为思想或感情之表现外并有一定的表现形式,体现了作者的个性,反之没有体现作者的个性,就不具有创作性。最后必须具有可复制性。即可以以某种形式固定在一定的物质载体上加以复制,被人感知。

你们看过小编文章的都应该知道软件著作权是是什么了,那么你们知道软件著作权的侵权行为有哪些吗?下面小编就给大家讲一下吧,感兴趣的朋友可以往下看。

一、软件著作权的侵权行为有哪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另有规定外,属于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行为:(1)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发表或者登记其软件的;(2)将他人软件作为自己的软件发表或者登记的;(3)未经合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开发的软件作为自己单独完成的软件发表或者登记的;(4)在他人软件上署名或者更改他人软件上的署名的;(5)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修改、翻译其软件的;(6)其他侵犯软件著作权的行为;(7)复制或者部分复制著作权人的软件的;(8)向公众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传播著作权人的软件的;(9)故意避开或者破坏著作权人为保护其软件著作权而采取的技术措施的;(10)故意删除或者改变软件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11)转让或者许可他人行使著作权人的软件著作权的。

二、软件著作权的限制有哪些?(1)时间限制。对软件著作权规定了一定的保护期。(2)表达方式的限制。软件开发者开发的软件,由于可供选用的表达方式有限而与已经存在的软件相似的,不构成对已经存在软件著作权的侵犯。(3)保护范围的限制。开发软件所用的思想、处理过程、操作方法或者数学概念等等都不属于软件保护范围。(4)合理使用。为了学习和研究软件内的设计思想和原理,通过安装、显示、传输或者存储软件的方式使用软件的,可以不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5)软件的合法复制品所有人的限制。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是指软件的开发者或者其他权利人依据有关著作权法律的规定,对于软件作品所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在实践中,计算机软件的开发也是属于知识产权保护的著作权内容之一。如果要判断软件是否遭受了不法侵权的,被侵权人需要搜集相关的证据进行举证。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签订后,受让方有两种方式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第一种方式是办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获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第二种方式是办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登记申请,获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合同登记证书。下面由为大家详细介绍第二种办理方式,也就是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登记的相关流程,以及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登记办理流程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登记办理流程大致需要经过实名认证→登记申请表准备→材料递交→官方受理→补正通知→官方下证等六个步骤。

1)实名认证打开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网站,进行用户注册并根据要求进行实名认证,实名认证通过后就可以办理软件著作权的所有业务。如果转让合同的转让方和受让方都已经进行过实名认证,则不需要重复进行实名认证。

2)登记申请表准备办理登记有两种途径,一种是自己办理,一种是通过代理机构办理。平台提供简单实惠的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登记代办服务。如果是自己办理则需要在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网站上按要求填写申请表后,确认、提交并打印。如果是通过代理机构办理,则需要将软件名称、版本号、转让方、受让方等相关资料提交给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出具登记申请表。

3)材料递交根据官方要求,将签名盖章的登记申请表、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转让合同、转让方和受让方身份证明文件等材料递交官方。

4)官方受理申请文件符合受理要求的,登记机构在规定的期限内予以受理,并向申请人或代理人发出受理通知书。不符合受理要求的,发放补正通知书。

5)补正程序申请文件或材料存在缺陷的,申请人或代理人应根据补正通知书要求,在30个工作日内提交补正材料,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撤回申请。符合《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第二十一条有关规定的,登记机构将不予登记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或代理人。

6)官方下证申请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后,申请人或代理人可登录我中心网站,查阅软件著作权转让或专有合同登记公告。申请人或代理人根据填写登记申请表时选择证书领取方式领取证书。如果是选择快递领取,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将按照申请表中所填写的地址邮寄证书,需要在申请表中填写正确的联系地址。

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登记需要哪些材料?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登记申请所需文件包括: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登记申请表、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原件、转让双方身份证明文件、联系人身份证明、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查询结果。如在登记大厅现场办理的,还需出示办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否则将不予办理。

1)合同登记申请表申请人应当提交在线填写并打印的申请表,申请表中的事项应当按要求填写完整;申请人签章应当是原件,并且应当与申请人名称一致。

2)转让合同原件转让合同中应当明确转让的软件名称及版本号、转让权利范围、转让地域范围、合同生效日期等内容,合同应当符合《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及《合同法》的基本要求。

3)原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合同涉及已经办理过著作权登记或其它登记的,提交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原著作权人公章。

4)转让双方身份证明文件转让方和受让方双方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法人或组织加盖公章,自然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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